注意!原勾选认证平台停用!从现在起,请这样操作!
数电发票全面试点
勾选平台大变动!
近期,有不少小伙伴勾选发票时弹出这样的提示:
注意啦!如果被选为试点企业,就不能再用综合发票服务平台勾选发票了!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同样会有这样的提示:
“尊敬的纳税人:您当前为全电发票用票试点纳税人,请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-税务数字账户】功能进行用票业务操作,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!”(时间根据各省全电发票试点时间有所不同)
不抵扣勾选如何处理?
当我们处理不能抵扣的专票时,通常有两种方法:一种方法是先认证(勾选)抵扣,同期做进项税转出;另一种是使用“不抵扣勾选”功能。
前者需要两步处理,而后者处理起来相对简单,我们着重看一下“不抵扣勾选”。
具体操作步骤如下:
一、进入不抵扣界面
功能菜单依次选择【税务数字账户】—【发票勾选确认】—【不抵扣勾选】。
二、不抵扣发票勾选
1、将勾选状态设置为“未勾选”,选择“发票来源”和“发票状态”等必录项查询条件,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,点击查询,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。
温馨提示:
其中发票风险等级为“疑点发票”的发票显示为黄色,纳税人在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的提示,请谨慎操作。风险等级为“异常凭证”的发票显示红色,且不允许操作。
2、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,确认本次要勾选的发票勾选后,不抵扣原因选择“添加”。
3、选择相应的“不抵扣原因”,点击“确定”,再点击“提交勾选”按钮,弹出的勾选提示信息窗口。
4、点击“确定”后提交成功,勾选完成。
三、不抵扣发票撤销勾选
1、将发票勾选状态设置为“已勾选”,选择“发票来源”和“发票状态”等必录项查询条件,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,点击查询,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已勾选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。
2、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撤销操作,确认本次要撤销勾选的发票后,再点击“撤销勾选”按钮。
3、弹出的勾选提示信息窗口如下图所示,点击“继续提交”后撤销勾选完成。
附: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
“抵扣勾选”功能查不到发票怎么办?